死亡現象是因果鐵律的最好證明
人有生必然有死。人的死亡原因五花八門,很難想象。但是,在我們出具正式報告的時候,有嚴格的格式。一般來說,分為根本死因、直接死因、輔助死因、誘導死因以及聯合死因。我之所以解釋這些專業術語,是想說,我們這個社會對死亡是有一整套完整的邏輯體系的,而且認為,這個邏輯體系完全可以實現對死亡的正確解釋。
比如說,一起交通事故中,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被電動車撞倒,頭部撞到路邊的水泥路樁,就這樣死了。其死亡檢查報告會這樣說“頭部鈍器損傷致使閉合性顱骨骨折,繼發性顱內感染,多臟器衰竭,免疫系統紊亂死亡”。其中,頭部損傷是根本死因,顱內感染是直接死因,免疫系統紊亂就是輔助死因。
但是,這樣的解釋真的能夠解答“一個人為什麼會死去”這樣一個重大的問題嗎?我從事法醫工作二十六年,一直對這個現象感到困惑。因為在同樣的損傷下,有人會死掉,有人則會活下來。有人遭受了很小的損傷就死掉了,有人則遭受了很大的損傷卻奇跡般地活了下來。
後來我接觸了佛法,在對佛法有了一些粗淺的認識之後,對這個問題就釋然了。死亡是這個世界的一部分,是人生的一個結果,是因果律的一個環節。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認識,我們就能夠十分清晰地認清死亡的真相。
所以,最近幾年,我對自己經手的案子都進行了更加深入的調查,做了很多筆記,越來越感到,死亡不是偶然發生的,它是因果鐵律的最好證明。我聽到有些亡者家屬向我痛苦地陳述:為什麼死者那麼善良,卻偏偏中年早逝?為什麼某某壞人做盡了惡事,卻享有高壽?為什麼一生謹慎的人,卻遭遇飛來橫禍?為什麼那些粗心大意的莽漢,千萬次在馬路上橫衝直撞,卻從來毫髮無損?我就想,所有的怨恨,都來自於對因果的不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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